人事教育科职能:
研究拟定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贯彻国家人事劳动工资政策;承担机关和文化系统的机构编制、干部考核、人事任免、奖励、处分、人员调配、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方面的具体事宜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文化、新闻出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;负责文化系统各单位干部、职工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,度抓好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;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、政策,承办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活动、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。